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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环保政策需求,向政府环保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省计量院建立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装置”和“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校准装置”并顺利通过考核,填补该领域技术测量服务空白。两套装置可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和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校准工作,为现场检测、遥感监测设备的准确可靠提供保障。
5月1日起,《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测、遥感监测、摄影摄像等方式,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目前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检测、遥感监测的设备主要为“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和“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在省计量院建标前尚未有专业计量机构可对上述两套设备进行计量检定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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