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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忻州政法:
近日,在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中,面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案情复杂等情况,五寨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刘某与五寨县某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过近两年的施工,部分楼栋已基本具备交付条件,但由于该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某突然离世,导致在建工程全部停工,刘某三千多万元的工程款无法兑现。与此同时,与该房地产公司发生借贷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在合同到期无法兑现权益后,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案情较复杂,一旦处理失当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风险,五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高度重视,多次就该案召开党组会,分析案情,制定预案,细化措施,并及时主动向县委及政法委汇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在县委以及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多方协调下,执行法官多次召开债权人、债务人会议,充分听取双方诉求,经过不懈努力、积极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该系列案件的执结,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使得在建工程得以继续施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来源:忻州中院
关键词: 房地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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